汽車保險相關知識

強制汽車責任險是法令規定一定要保,而且是領牌當天就要保。
其他都是看車主需求,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加保。
這些可加保的汽車險大概分為車體損失險(甲、乙、丙式)、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險、竊盜險。



以下特別針對買車時某些業務會推薦的丟車賠車險作個說明:(節錄並改編自保險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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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車賠車,是目前市場上頗為熱門的一個商品,顧名思義,就是當被保險人汽車失竊後,
經過
30天仍未尋獲,保險公司賠一台新車給被保險人。 
但目前市場上的產險公司並沒有所謂的丟車賠車險,只有竊盜險與免自負額附加條款兩種。 

竊盜險
 

一般來說竊盜險必須有
10%20%的自負額,也就是假設車價50萬元,在失竊後扣除折舊後(比如10%)車子的殘餘價值為45萬,保險公司還會再扣除一個10%的自負額,也就是實際只拿到約40萬。 
計算公式如下: 

竊盜險理賠金額=
保額×(1-自負額)×(1-月份折舊) 


為了讓自己的愛車在一整年內不因為使得而有以上的每個月折舊問題,可以投保免折舊附加險喔!
但一整年後還是要折價
25%的,只是這一年內不算每月折舊。 

目前市場上對竊盜險的販賣採以下兩種組合:
 

1.
竊盜險+免折舊+產品責任險 

簡單來說這10%自負額是以產品責任險的名義來免除。怎麼達成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就是以另外購買的一種產品的有限責任來補這10%,讓你可以在又有一台新車。 

業務員告訴你投保丟車賠車險,你以為有保障多了,其實不然,因為賣這丟車賠車險的公司並非保險公司喔!而是一般外面另外成立的小公司
(跟保險公司比起來)向真正的保險公司投保了一個叫產品責任險的保險,來賠償客戶因使用這家小公司所賣的商品(比如拐杖鎖、或電子防竊設備)而失竊所賠償的部份,這產品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家小公司所賣的這商品有辦法賠償你愛車失竊的錢。這樣包裝起來你就不會覺得跟單買竊盜險有什麼差別。但是實際上會有兩張保單,一個是竊盜險,一個是叫某產品的責任保險。

產品責任險的賠償就用來彌補這10%的自負額,所以就丟車免自負額囉;然而保險公司為這責任險所賠償的總賠償金額是有上限的,比如1500萬等上限,因此有可能保了丟車賠車險後,在愛車失竊後發現卻只有竊盜險有賠,但10%自負額還是要自付(也就是賠償金額為車價剩90%),這是因為有可能這個產品責任險的總賠償金額不大,已經爆了,保單終止了就不能再申請任何賠償了。

這在將來會產生很大爭議。因為沒有人知道倒楣賠不到的是不是自己。尤其以機車的丟車賠車最多問題,機車的部份已經有好幾家公司倒閉跑路,因為賠不出來了。但這就是利潤空間了,業務員以少報多來介紹客戶多買一個丟車賠車險,其實就是你一定會被要求買一個失竊險,而自負額的10%由產品責任險來彌補;現在丟車賠車險的市場價格混亂一般為1~5萬元,但其實成本並不高,應該不高於5千元。經過包裝的竊盜險+免折舊+產品責任險就稱為丟車賠車險,一般消費者根本不會查覺到這麼細的內容。

Altis 1.8E 車價為609的竊盜險保費為5千出頭,但為了加保丟車賠車這項目的,要另外再花1萬上下的保費喔!

2. 竊盜險(提高車價保額)+免折舊 

消費者是必須要自己負責這
10%費用,但是因為車險中所報的車價比實際購買價格高,所以可以彌補這10%,舉例來說,Altis 1.8E車價為609,但在車險中的價值提高為669,那麼將來第一年失竊理賠是以保險車價669計算。

套用公式:
竊盜險理賠金額=保額×(1-自負額)×(1-月份折舊)= 669  X  (1-10%)  X  (1-0) =602  
 

雖然還是比原始購買車價低,但是保費卻是這兩種裡面最便宜的,因為增加的保險費用只是比原失竊險的保費貴一點而已,以上述例子,若未提高保額,在投保竊盜險(10%自負額)+免折舊後,實際理賠為60.9X0.9 = 54.81萬;若是以竊盜險(提高車價保額)+免折舊,保費只增加不到1000元。當然,這樣做法並不是每一家保險公司都行得通的,但目前競爭激烈,多問幾家應該有機會的。其實最重要的還是防竊的概念要有,多加一隻拐杖鎖或多一道防竊措施,就少一分被釘上的可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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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丟車賠車的違法新聞!

 
 
 
我覺得汽車業代賣這個險的缺點為:
1.產品責任險的保單中通常會寫  "每一事故財損一百萬元,保險期間累積限額一千萬元 "
 
所以說,產品責任險是有額度限制的,通常是一年內一千萬元。
如果這一年內因為再保公司賣的柺杖鎖導致的賠償,已經使保險公司累計賠了一千萬,那就不能再賠了!!!
之後的顧客如果再丟車,想要叫再保公司賠,那就沒辦法了。
 
假設買一台Swift  54.8萬,剛滿三個月就被偷,折舊為9%,且自負額10%
則當初保的竊盜險可以賠  54.8萬 x (1-9%) x (1-10%) = 44.8812萬
這樣差額 54.8萬 - 44.8812萬 = 9.9188萬   就是由丟車賠車的產品責任險來賠~
 
1000萬/ 9.9188萬 = 100.8
 
這樣一來,只要一年內丟掉超過100台swift,再保公司投保的產品責任險額度就滿了!
就不能再賠了~
 
有些人可能覺得一年內不可能丟掉這麼多swift,
但是,再保公司通常會收各家公司的保單,而且,比swift貴的車多的是。
1000萬的額度,很快就會爆掉了~~
 
那爆掉的時候,如果顧客拿不到賠償,那跟業代豈不是就有發生糾紛的可能性??
 
2.再來,從客戶的角度,我們可以算算這個保險划不划算。
竊盜險通常只有3300左右,就可以賠448812元,倍數是136倍
丟車賠車要9000,卻只賠99188元,倍數是11倍,這真是差太多了!
 
所以,不管業代會不會把這個丟車賠車險的佣金折給客戶,再保公司還是大賺一筆。
結論就是,最賺錢也最沒有風險的,就是這些利用產品責任險的再保公司!
 
因此,雖然這東西靠話術包裝,可以有很大的利潤空間,但對業代和顧客雙方風險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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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時,售車業務跟你談的Package常常是車價+保險費+雜七雜八贈品+領牌費,整個包裝起來談價格,
看起來好像送你很多東西,其實保險的費用和贈品通常都包含在總價裡面了。

經驗豐富或聰明的業務,通常會靠話術推銷這整個套裝給你,藉此靠保險費和贈品價差這邊賺點小錢。
所以即使你車價砍了三五萬,他還是有賺錢的空間。

保險這邊就是叫你多保幾種,他還可以拿一些佣金,大約10~15%。

贈品這邊就是答應給你的東西(譬如晴雨窗、腳踏墊) 換成價值比較低的,反正有時候你也沒講牌子型號,
有送總比沒送好,滿足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態。

不過也聽過某些菜鳥業務可能一時算錯,或迫於業績無奈,
有時賣你一台車子+保險+贈品不但沒賺錢,還會賠錢。
說到這個,其實上網看一下就知道,在網路資訊發達的時代,務其實愈來愈難賺,
因為資訊公開,價格愈來愈透明,而消費者卻仍在殺價凹贈品,
業務們如果不靠網路行銷的技巧,加上熱誠和服務,在景氣的寒冬很難待超過1年阿...

回到主題,買新車的第一年,除了強制險之外,
我想我應該會至少保個乙式車體損失險和10%自付的竊盜險免折舊尋車代步費(每天1000元 x 30天)。
如果車上有貴重零配件,如行車電腦、DVD主機、衛星導航等貴重物品,再加保竊盜險附加的零件險
然後還有第三人責任險(體傷死亡+財損)。


#參考資料:汽車保險基本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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